《固體礦產綠色勘查規范》匯集全國十余年綠色勘查試點寶貴實踐成果,貫通綠色勘查設計、駐地建設、探礦工程施工、“三廢”處置、場地生態恢復、全過程監督檢查及項目驗收等全業務鏈條,針對不同地貌類型明確差異化施工管控要求,細化工程占地管控、低擾動勘查工藝、污染防控、分區生態復綠等可落地量化技術要求,搭建起從項目立項研判到竣工資料歸檔的全鏈條閉環技術體系。
《綠色礦山建設規范》共包括10個部分,適用于煤炭礦山、陸上油氣田、黑色金屬礦山、有色金屬礦山、化工礦山、非金屬礦山、黃金礦山、砂石礦山、水泥用灰巖礦山、地熱礦泉水礦山的綠色礦山建設。標準圍繞資源開采、資源綜合利用、綠色低碳、生態修復、科技創新與規范管理、礦區環境六個方面,結合不同礦產的開發方式、工藝特點提出差異化建設要求。一是確立尊重自然、順應自然,生態優先、節約集約,因地制宜、源頭防控,綠色發展、全過程覆蓋的原則,構建以開采回采率、選礦回收率、綜合利用率為核心的約束性指標體系,將綠色礦山建設嵌入礦山全生命周期。二是要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、城鄉建設相協調,因地制宜選擇開發方式和工藝,推進機械化、自動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裝備升級。按照“減量化、再利用、資源化”的理念,實行對固體廢物、廢水、廢氣的源頭減量、分類綜合利用。三是構建節約集約用地、節能降耗、碳核算、源頭預防、廢物處置與排放五個方面的綠色低碳管控體系,明確了生態修復工作時序,由側重事后修復轉為全周期管理。四是堅持以企業為主體、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創新體系,以技術驅動、制度保障促進礦山企業科技創新與綠色礦山建設的協調發展。同時,要求礦山企業履行社會責任,促進鄉村振興和礦地共贏。
礦業綠色發展系列國家標準的發布實施,將有力支撐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,推動礦產資源保障與生態保護協同共進,引領我國礦業高質量綠色低碳轉型發展。















